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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縣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報名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縣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要點辦理。

二、檢送「新竹縣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家長通知書(附件一),請有安置通過本縣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學生但無設置資優資源班或僅設置資優資源巡廻班之學校將資料轉發貴校所有資優生。

三、同意參加本資優教育方案的學生,請於1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中午前將「家長同意書」(附件三)繳交至各校承辦教師,若要放棄本次方案的學生,亦請於1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中午前將「放棄資優教育方案服務切結書」(附件四)繳回至各校承辦教師。

四、另請各校於115年3月4日(星期三)下班前將「報名彙整表」excel電子檔案及核章後pdf掃描檔逕寄至30006666@hchg.gov.tw承辦人信箱,主旨請註明為「○○國小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報名彙整表」(僅需傳送電子檔,紙本請留校備查)。

五、旨揭表件可編輯原始檔(word及excel格式)置於壓縮檔,供各校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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