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國小鑑定簡章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7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各校二年級級任導師將本鑑定相關訊息登載於親師聯絡簿中確實轉知,以維護學生參加鑑定之權益。
三、申請鑑定資格:
(一)106學年度就讀新竹縣公私立小學二年級學生(民國98年9月2日至民國99年9月1日出生,具提早入學身分提出證明者不在此限)。
(二)以上學生須經由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具有資賦優異潛能或特質之學生,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等具體資料,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初審通過推薦。
四、鑑定詳情請詳閱簡章(如附件),重要鑑定期程及辦理內容如下:
(一)學校收件:107年3月13日(二)至107年3月15日(四)
(二)報名:107年3月29日(四)至3月30日(五)中午12時止,由各校承辦人親自至新竹縣竹北市十興國小二樓會議室報名。
(三)初選評量:107年4月14日(六)上午。
(四)初選結果:107年4月24日(二)下午5:00前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及十興國小網站。
(五)複選學校收件日期:107年5月1日(二)前,通過第一階段鑑定學生,請至原就讀學校申請。
(六)複選報名:107年5月2日(三)上午8:00至下午15:00,由各校承辦人親自至新竹縣竹北市十興國小二樓會議室報名。
(七)複選結果公告:107年5月17日(四)下午5時前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及十興國小網站。
五、檢附本縣107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