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優鑑定---本縣106學年度國民中學術性向(數理、語文)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複選評量結果公告
說明:
一、檢附本縣106學年度國中學術性向(數理、語文)資優學生鑑定複選評量通過名單(依評量證號碼排序):
*數理類共計61人通過,如附件一。
*語文類共計38人通過,如附件二。
二、注意事項:
1.複選評量結果通知單於5月19日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各國小,請各校承辦人轉發學生,遺失或損毀恕不補發。
2.申請複選評量成績複查時間為5月24日上午8~12時於竹北國中辦理,檢附資料請參閱本鑑定實施計畫頁12「玖、複查」內之說明。
3.複選評量通過之學生請於6月2日下午4時前至竹北國中繳交安置相關資料(請參閱本鑑定實施計畫頁12「拾、安置及服務」內之說明),逾時恕不受理。(團體報名者,請依原就讀學校訂立校內收件日期為主。)
三、安置資料:
1.「安置意願書」(附件十):
(1)請家長詳實填寫學生基本資料後,於「二、安置服務意願書」內依學生安置意願做勾選,僅能「擇一」方式勾選,不得重複,繳交「安置意願書」後亦不得修改。
(2)安置意願書為調查家長是否同意學生接受資優教育服務,並非讓家長選擇安置國中學校,所有學生依戶籍、學區就讀本縣公立國中,僅依其就讀學校不同,提供不同資優教育安置服務(資優班、資優方案)。
(3)請務必確認家長所填寫之報到學校確實為其戶籍學區之國中,若戶籍所屬學區之公立學校為總量管制學校,若該生未排序上該所國中,則安置於其被輔導轉介之國中,並非鑑定通過即可進入該校。
(4)確認家長(監護人)於本表完成後簽名、蓋章及簽註日期,否則不予安置。
2.「資優教育需求評估報告」(附件十一):
請家長依學生學習現況及教育需求填寫本表,併同填寫之「安置意願書」繳回原就讀國小,由原就讀國小交至竹北國中彙辦。
3.「複選通過學生就讀國中回報單」(附件十二):
(1)請原就讀國小承辦人填寫本回報單,協助調查本次資優鑑定通過學生報到就讀國中學校,並於106年6月2日(星期五)16:00前將本回報單E-mail至hs1411@mail.edu.tw竹北國中陳組長收。
(2)請於本表填寫學生未來就讀之國中,若放棄安置改念其他學校,且已確定就讀之學校(例:私校),請填該校校名。
(3)本鑑定實施計畫內的附件十二為範本,請另至「新竹縣資優教育資源中心」下載本回報單之的電子檔,以利貴校填寫,欄位不足者請自行增加或影印。
(4)請於106年6月2日(星期五)16:00前將本回報單核章後,連同複選通過學生之安置相關資料送交竹北國中輔導處,以利安置作業。(請以學生為單位,以一份「安置意願書」後附其「資優教育需求評估報告」方式,依序檢附。
一、檢附本縣106學年度國中學術性向(數理、語文)資優學生鑑定複選評量通過名單(依評量證號碼排序):
*數理類共計61人通過,如附件一。
*語文類共計38人通過,如附件二。
二、注意事項:
1.複選評量結果通知單於5月19日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各國小,請各校承辦人轉發學生,遺失或損毀恕不補發。
2.申請複選評量成績複查時間為5月24日上午8~12時於竹北國中辦理,檢附資料請參閱本鑑定實施計畫頁12「玖、複查」內之說明。
3.複選評量通過之學生請於6月2日下午4時前至竹北國中繳交安置相關資料(請參閱本鑑定實施計畫頁12「拾、安置及服務」內之說明),逾時恕不受理。(團體報名者,請依原就讀學校訂立校內收件日期為主。)
三、安置資料:
1.「安置意願書」(附件十):
(1)請家長詳實填寫學生基本資料後,於「二、安置服務意願書」內依學生安置意願做勾選,僅能「擇一」方式勾選,不得重複,繳交「安置意願書」後亦不得修改。
(2)安置意願書為調查家長是否同意學生接受資優教育服務,並非讓家長選擇安置國中學校,所有學生依戶籍、學區就讀本縣公立國中,僅依其就讀學校不同,提供不同資優教育安置服務(資優班、資優方案)。
(3)請務必確認家長所填寫之報到學校確實為其戶籍學區之國中,若戶籍所屬學區之公立學校為總量管制學校,若該生未排序上該所國中,則安置於其被輔導轉介之國中,並非鑑定通過即可進入該校。
(4)確認家長(監護人)於本表完成後簽名、蓋章及簽註日期,否則不予安置。
2.「資優教育需求評估報告」(附件十一):
請家長依學生學習現況及教育需求填寫本表,併同填寫之「安置意願書」繳回原就讀國小,由原就讀國小交至竹北國中彙辦。
3.「複選通過學生就讀國中回報單」(附件十二):
(1)請原就讀國小承辦人填寫本回報單,協助調查本次資優鑑定通過學生報到就讀國中學校,並於106年6月2日(星期五)16:00前將本回報單E-mail至hs1411@mail.edu.tw竹北國中陳組長收。
(2)請於本表填寫學生未來就讀之國中,若放棄安置改念其他學校,且已確定就讀之學校(例:私校),請填該校校名。
(3)本鑑定實施計畫內的附件十二為範本,請另至「新竹縣資優教育資源中心」下載本回報單之的電子檔,以利貴校填寫,欄位不足者請自行增加或影印。
(4)請於106年6月2日(星期五)16:00前將本回報單核章後,連同複選通過學生之安置相關資料送交竹北國中輔導處,以利安置作業。(請以學生為單位,以一份「安置意願書」後附其「資優教育需求評估報告」方式,依序檢附。
瀏覽數:
分享
